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意思是通过正当途径取得自己应得的财物,不属于我们的财物应该交还失主不可以私自占有。做一个有诚信的人,不贪图一时之利,才能在社会上立足。1月13日晚,江西莲花县垒里冲路段,一辆装运杯子的货车发生侧翻。司机受到轻微擦伤,医院救治。14日早上,路人和周边村子的村民发现了货车散落的杯子,便引起了哄抢。目击者称,很多人在路边捡杯子并拿回家自用。莲花县接警中心称,13日发生事故后已经派交警到现场处理,14日又增派民警赶往现场进行维持秩序。视频显示,货车侧翻后杯子碎落一地。许多群众不顾被碎杯子划伤的危险,在货车周围挑拣没有摔碎的杯子。更有村民跳下路基,到深大三四米的路边田地里挑拣杯子。他们用纸箱装起杯子一趟又一趟地往家里运送。这样的情况在我国多次出现“沈海高速哄抢猪肉事件”、“河南固始县哄抢井盖事件”、“哄抢橘子事件”以及“油罐车发生事故哄抢汽油事件”等等“哄抢”事件屡次发生主要问题在于一少部分群众思想道德不够高尚和法律意识淡薄。首先,任何一个思想品德高尚的人都知道,那些不属于自己的财物分文不取。更何况这些货物的主人就在他们的身边,只能眼看着他们哄抢而无能为力。小编不强求人们遇到货车事故,帮忙捡起货物归还给司机,只求人们能够做到“路不拾遗”就可以了。其次,我国普遍存在的法律意识淡薄,我们的民警在劝阻群众的时候被群众反问“我犯法了吗?”可见我们的群众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触犯法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以下罚款。另外,在事故现场哄抢货物存在极大的危险,很有可能发生二次事故。小编提醒广大群众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减少货物主人的损失不要参与哄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