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店主租用门面房12年不给钱,房东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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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房,在很多人心目中那可是金窝窝,就算是在很多小县城,有那么几间门面房的话,也是人生赢家,躺着就能把钱赚了。

但世事无绝对,有利益肯定就有风险,如果遇上不良租客,不仅赖着不走,而且始终不给房租钱,这可是件十分麻烦的事情,作为一般人来说真是轻不得重不得,甚至房东成为弱势群体也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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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一旦遇上这样的事情,第一时间应该求助于法律,而不是一味交涉,因为总有那么一部分人是听不进好话的,只有动用法律强制执行,才能切实维护自身权益,免得利益受损不说,受气又窝囊。

家住固始的蒋仁义是县城一处两间门面房的管理者,在年的时候租给了相距不远的乡亲吴善华经营杂货铺。虽说都是乡里乡亲的,但在后来蒋仁义收租的时候却遇上了问题。

因为蒋仁义并非房屋的所有权人,遭到了吴善华的质疑,在持续为租金争论不休之后,吴善华干脆对蒋仁义讨要租金置之不理,双方陷入胶着状态。因为蒋仁义抹不下情面,始终无法从吴善华口袋里掏出银子,这一晃就是12年。

年6月,忍无可忍的蒋仁义在多次索要租金无果之后,无奈之下将吴善华告上了法庭,因为证据确凿,事实充分,当地法院依法判令吴善华限期支付拖欠的租金并腾退房屋,交付给蒋仁义。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判决生效之后,吴善华依然无动于衷,不仅不履行判决义务,反而撂下狠话,要想他搬出去,除非他死了。你看,这么多年不交租金倒还罢了,看来是还想把房子据为己有。

蒋仁义虽然是房屋的管理者,但也算是房东,对房子有使用权和管理权,加上手上还有判决书,自然轮不到吴善华撒野,只不过顾及面子,大家都不想做得太绝而已,可吴善华好像把蒋仁义的好心当成了驴肝肺,总之就是不搬走也不给钱。

但既然已经判决了,这就由不得你吴善华了。年5月,蒋仁义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准备对吴善华动真格了。

真是不怕人硬气,就怕人耍赖。吴善华一看大事不妙,又开始和执行人员打起了太极。吴善华先是以身体患病为由,拒不腾退房屋,后来干脆向法官发出“死亡威胁”,声称只要法院执行,自己就去死。

吴善华真是把人性丑陋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但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可不怕你撒泼打滚,以死相逼,这种招式对越来越规范和严格的强制执行程序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抵抗力。

在依法向吴善华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之后,法官还是对吴善华保留了一定的期望值,希望能够以法理来劝解吴善华服从判决执行。但事与愿违,吴善华依然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甚至藐视法律不敢将他怎样。

面对吴善华的这副德行,执行人员决定利用强制手段进行腾退房屋,并扣押相关财物抵充房租。年11月中旬,法院出动了4辆警车,10余名干警奔赴现场展开强制腾房行动,为防止意外发生,事先还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方案。

但令人想不到的是,口口声声以死相逼的吴善华面对敢于动真碰硬的执行人员,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执行人员在周围拉起警戒线,全程录音录像,对吴善华存放在屋内的物品进行了清查、造册。

为防止吴善华的反扑,在清空房屋之后,执行人员当场将房屋钥匙更换,并贴上封条,一场纠缠多年的强制腾房案得到圆满执行,维护了蒋仁义的合法权益,也有力地震慑了口硬心虚的“霸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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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强制执行是运用十分广泛的一种实现当事人权益的法律措施,也是威严不可侵犯的。如果被执行人对抗执行,轻则会遭到司法拘留,严重的还会被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责,别小看这个罪名,最高可以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可不是闹着玩的。

“霸租”是令房东十分烦恼的一种侵权行为,实质上在租客霸租的第一天起,已经损害了房东的切身利益。不过大多数房东都以和气生财的心态来处理,毕竟大部分人在催促之下也会主动履行房租给付义务。

但像吴善华这样长达十几年的“霸租”,确实是极其罕见的,而且也是令人深恶痛绝的行为。这件事在当地法院公开之后,很多人觉得应该以侵占罪对吴善华追究刑事责任,那么,这种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在这里可以负责任地说,吴善华这种行为不属于侵占罪,但如果他依然拒不交付房屋或不履行租金给付义务的话,是可以以拒执罪追究刑责的,而不是以侵占罪追究刑责。

因为侵占罪的前提条件是“合法持有他人财物”而又非法占有,虽然从表象上看貌似吴善华是合法持有他人财物,但需要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果持有该财物具有非法性,又不具有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则不可以侵占罪追责。

本案中吴善华占有该房屋并非善意、正当、合法的行为,其最终结局依然需要交付给房屋管理人蒋仁义,因此在构成要件上达不到侵占罪的要求,但绝对是违反民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应当依法予以返还,拒不返还的,房东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并赔偿相应损失,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并非儿戏,不仅是维护申请执行人利益的,也是维护法律尊严的行为,被执行人一定要认清形势,如果一味硬碰抵抗,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本文主要目的是以案说法,普及法律知识,人物均为化名,请勿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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