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餐馆就餐拒不扫场所码,暴力殴打老板及

中科大型白癜风公益援助 http://m.39.net/disease/a_5972953.html

堪比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啊!11月12日下午17时,河南信阳,在固始县黄河路一餐馆内,一男子暴力殴打老板娘三人。

据悉,起因是餐馆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求年轻男子按规定扫场所码,男子不愿意,双方发生口角。

男子突然一拳打在两名工作人员身上,将其中一人打倒在地,之后又追上去不断脚踹,对方被打得哭喊惨叫,另一名工作人员吓得跑出去。

此时店内第三名疑似老板的女子试图上前阻止,男子完全不留时间,将其一并打倒在地。之后男子又继续殴打之前的女工作人员

店内一位年长就餐男子和一名蓝衣男子试图阻止,男子连对方一块打,年长男子和年轻男子只能躲到一边。

疑似老板的女子起身拽住男子衣服,之后又进来一位黑衣男子劝阻,打人男子暂且停手。

打人男子试图离开餐馆,疑似老板女子抓着不放,并招呼其他人报警。这又激怒了男子,男子上前对其又是一顿拳打脚踢。

最后在黑衣男子等阻止下,打人男子停手。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据悉一位被打者眼睛被打肿大的厉害。

1、简直恶劣至极,跟唐山烧烤店打人简直有的一比。

疫情当前,进出公共场所扫场所码,这是国家的规定,是法律的要求,并不是饭店老板刻意刁难。

2、男子拒不执行政府发布的紧急命令、决定,拒不在进出公共场所扫场所码,本身就是违法的。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五十条,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自己拒不扫码违法而不知,面对他人好意提醒,反而恼羞成怒,大打出手,对他人随意的进行殴打伤害。

这种随意殴打,具有无事生非,发泄情绪的故意,而不是针对特定的人和特定的原由打人。

特别是对公共场所安全、秩序的恶意破坏重于对个体人身伤害。因此,对男子的行为不应视作殴打伤害,而应视作“寻衅滋事”。

并且男子随意殴打他人,滋事生非情节十分恶劣,对公共秩序造成非常严重的破坏。应评价其情节达到了“情节恶劣”的程度,即涉嫌刑事犯罪。

依据《刑法》二百九十三条,随意殴打他人寻衅滋事,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男子殴打他人情节、破坏秩序的程度,可以说不亚于唐山打人事件。对此恶劣行为,应从严处罚。

4、公共秩序是需要每个人都自觉遵守的,你要挑战秩序,你要违反规则,请先想想法律后果。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pz/5500.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