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ZB--
2、项目名称:固始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供应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万元) 包最高限价(万元)
1 1包 固始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供应1包 .76 .76
2 2包 固始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供应2包 .24 .24
3 3包 固始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供应3包 .32 .32
4 4包 固始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供应4包 .40 .40
5 5包 固始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供应5包 .28 .28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固始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供货商招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入围家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包、3包、4包均入围3家供货商,2包、5包均入围4家供货商。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小于或等于入围家数的,则不再进行详细评审,直接确定为入围供应商。
(3)包段划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分5个包段。
1包段:大米;
2包段:肉类;
3包段:食用油;
4包段:鸡蛋;
5包段:蔬菜、调料及豆制品。
(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和指定位置。
(5)服务期限:一年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等相关证明。
(2)各包段供应商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包段:大米
(a)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食
品经营许可证》);
(b)供应商所供原材料在源头和过程中有安全监管措施,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各
项规定和营养要求;
2包段:肉类
(a)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有效的《定点屠宰证》;
(b)供应商所供应肉类在源头和过程中有安全监管措施,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各项规定和营养要求;
3包段:食用油
(a)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有效的《食品
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b)供应商所供原材料在源头和过程中有安全监管措施,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各
项规定和营养要求;
4包段:鸡蛋
(a)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所投产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b)供应商所供应鸡蛋在源头和过程中有安全监管措施,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各项规定和营养要求;
5包段:蔬菜、调料及豆制品
(a)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b)供应商所供应蔬菜在源头和过程中有安全监管措施,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各项规定和营养要求;
(3)提供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是新注册公司还未有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4)提供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及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承诺。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6)须提供无食品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承诺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8)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