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游静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固始县城关
未履行金额:万元本金及利息
执行法院:固始县人民法院
财产举报-
姓名:张学兵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固始县长江路南段国道旁
未履行金额:5.1万元
执行法院:固始县人民法院
财产举报-
姓名:曾俊
身份证号:****X
家庭住址:固始县城关
未履行金额:万元
执行法院:固始县人民法院
财产举报-
姓名:李云亭
身份证号:4261972****
家庭住址:固始县城关
未履行金额:75万元
执行法院:固始县人民法院
财产举报-
姓名:刘世平
身份证号:4261965****
家庭住址:固始县城关
未履行金额:万元本金及利息
执行法院:固始县人民法院
财产举报-
姓名:柏金红
身份证号:4261971****
家庭住址:固始县城关
未履行金额:15万元
执行法院:固始县人民法院
财产举报-
姓名:邓俊华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固始县丰港乡童营村
未履行金额:55.5万元
执行法院:固始县人民法院
财产举报-
姓名:杨红星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固始县中山大街68号
未履行金额:90万元
执行法院:固始县人民法院
财产举报-
自由平等
公正法治
冻结公积金促执结申请人表谢意送锦旗
年8月20日,浉河区法院执行局干警们不惧酷暑积极开展执行行动,通过网络司法冻结、扣划促使多起执行案件成功执结。
案情回顾
其中,一起涉民间借贷纠纷案,年4月,被执行人王某某因装修宾馆资金不足向申请人借款4万元,并约定了借款期限及利息。借款到期后,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执行人王某某一直推脱不还,故申请人诉至浉河区法院。
经该院判决后,由于被执行人王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内容,故申请人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年7月8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法官孙良军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文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王某某,被执行人以种种理由一直推脱逃避拒不履行义务。
与此同时,孙良军及时运用司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开户信息和房屋情况、车辆情况等,发现被执行人账户中未有可供执行的金额。
执行结果
经多方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住房公积金,孙良军立即赶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被执行人账户内可供执行的公积金依法进行冻结。
年8月20日,申请人为表示对执行法官的感谢,特意送来“公正执法,热心为民”的锦旗。(浉河区法院温雅楠)
总第期
责任编辑:张恩民值班编委:梁大鹏
终审编委:胡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