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抢井盖不构成犯罪,抓偷瓜贼倒赔300元

8月1日,一满载井盖的半挂车途经河南固始县时侧翻。2日,货主报警称33吨下水道井盖被附近村民抢光。货主称,警方先做笔录,之后又说不立案。3日,当地派出所回应称,此事够不上哄抢,因为“当着面才算抢,少量侵占不构成犯罪”。井盖被哄抢,警方不立案,说这样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事件曝光后固始警方反映迅速,发表公告已将涉事民警做停职处理。这件新闻让我想到了前段时间河南瓜农庞大哥家承包了亩地种西瓜和玉米,经常有附近的人在瓜熟后前来偷瓜,庞大哥多次报警都未见效。近日,两个女子开着三轮车来偷西瓜,偷了满满一车,庞大哥在与她们拉扯时,一女子的膝盖擦破流血并报了警。民警协调让庞大哥赔偿元医药费,这让他十分委屈,称“以后偷瓜都不敢拦了”。根据《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的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第三十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抓偷瓜贼自己却要赔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事件曝光后当地派出所的处理方法,对当事民警进行停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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