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钟固始七日发生3起车祸,三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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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事故案

年12月1日3时45分许(天气:雾天),谭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沿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三马省道(30公里)由南向北行驶至李店乡熊集村秀才队路段时,与因发生故障停放在路上的皖KM重型货车发生相撞。事故致谭某及其驾驶的三轮摩托车上的乘坐人李某金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固始交警温馨提示:在雾中行车应该尽量低速行驶,尤其是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不要跟得太近。要尽量靠路中间行驶,不要沿着路边行驶,以防与路边临时停车、等待雾散的车辆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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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事故案

年12月5日18时17分许,(天气:雨天)胡某林驾驶小型轿车沿河南省固始县中原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中原路菜市场路段时,将步行由中原路路西向路东过道路的行人撞倒。事故发生后胡某林驾车逃逸。后郑某明驾驶出租轿车,沿中原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该路段,辗轧到躺在地上的伤者,事故发生后郑某明驾驶车辆驶离事故现场。年12月5日19时,郑某明到公安机关投案。年12月5日23时,胡某林到公安机关投案。

固始交警温馨提示:雨天行车,无论道路宽窄、路面状况好坏,雨中开车要减速慢行,随时注意观察前后车辆与自己的距离。提前做好采取各种应急措施的心理准备。雨天的能见度低,视野差,车辆的刹车距离等应急性能也会有所减低,所以要提前减速,留足处理情况的时间和空间,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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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事故案

年12月7日上午10时05分许,(天气:阴天)郑某启驾驶豫SZM...小型轿车沿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蓼北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王审知大道交叉口路口向西约米处时,遇一辆三轮电动车沿蓼北路北侧由西向东行驶至该路段右转弯,双方发生交通事故,致双方车辆受损,三轮电动车主受伤,后医治无效死亡。

固始交警温馨提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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