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方案今报信

据固始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根据生态环境部及省环境监测中心预测预报和研判结果,预计9月24日起,该县大气扩散条件逐步转差,静稳天气持续,污染物累积,可能会出现中、重度污染过程。为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尽量减少应急减排措施对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影响,依据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信环指办〔〕号)的相关要求,结合该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经该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并报县政府同意,决定自年9月25日零时起在全县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具体解除时间根据市污染防治攻坚办通知及最新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另行通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一)扬尘源减排措施。县控尘专班牵头负责扬尘源减排措施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利、交通运输、人防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组织督导全县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县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等应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百分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百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百分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百密闭运输)要求,裸露场地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所有建筑墙体涂料粉刷、沥青铺路、道路画线等涉VOCs工序等禁止施工作业。

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3次。

(二)工业污染源减排措施。县控排专班牵头负责工业污染减排措施落实,工信、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重点大气污染源增加执法检查频次,按照信阳市年工业源重污染应急管控清单要求,采取“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

(三)移动污染源减排措施。县控车专班牵头负责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落实,城市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督导全县实行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主城区实行大型货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禁止使用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国Ⅱ及以下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严禁在城市禁用区使用。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严格县城区机动车管控措施的落实,及时做好拥堵路段交通疏导工作,有效降低机动车排放污染。

强化柴油货车路检路查,严禁冒黑烟车上路行驶。建立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3.5吨以上柴油货车、农用车、黑烟车等处罚力度,严禁驶入城区。

(四)其他污染源减排措施。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公安部门负责加强执法检查,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和垃圾焚烧,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加强督导,严格执法

各乡镇(办事处)政府具体负责管控措施落实并加大检查力度,县攻坚办督查组、县直有关部门对以上管控措施开展全面督导,重点检查夜间20时至早间8时时段。对违反管控措施的施工工地、工业企业、不按管控要求运输的机动车等,实行停产、停工、停运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乡镇(办事处)在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要主动对社会发声,通过媒体宣传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开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尽最大努力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本次污染管控期间,各辖区及县直有关部门按照附件要求,每日上午8时前,将前一日督导情况报县环境攻坚办。对工作组织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依纪问责。

来源固始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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